【政策】新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有哪些

2024年08月15日 必博bibo

  一新关于的规定有哪些?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进行的给付;

  二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而进行的。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

  二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是多久?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受理后将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法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的案件,法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的权利义,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根据法律规定,在得利方将取得的利益转给第3人的情况下,受损方也可以要求第3人承担不当得利返还义的,总的说,不当得利纠纷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是恶意得利,除了要返还取得的利益,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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